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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对于2018年第二批“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学科发展后劲,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修订)》(厦大人〔2018〕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开展2018年第二批“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两类:础类人才和叠类人才。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18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是国家四青人才(“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等);取得标志性成果、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破格申报。

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18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校各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信息。学校和各学院(研究院)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招聘宣传,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2个人申报。申报人于20181016日后登录,用电子邮箱进行注册,并进入人才项目岗位模块填写相关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2018年第二批遴选工作的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112。校内申报人须先通过成果采集系统更新个人教学科研成果库,之后在系统中选择符合要求的成果填报。

3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类别及拟聘职务,于20181125前报送人事处。根据设岗学科,每个二级学科限报A类人才、B类人才推荐人选各1名,前述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直接从校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

4学校评审。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相关要求

1四青人才可简化遴选程序,经学院(研究院)院长提名后,直接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学校常年受理四青人才的申报工作。

2.近两年曾进入四青人才答辩环节但未最终入选者,可免除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环节。

3.此前通过2018年第一批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的人选,本次经个人申报、学院(研究院)推荐后直接进入专家组会议评审环节。

叁、支持措施

学校在支持期内为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提供以下待遇:

(一)A类人才

1.岗位:聘为教授,直接确认博导资格;受聘期间不受所在学院(研究院)岗位数和编制数限制,岗位编制由学校统筹安排。

2.薪酬:参照厦门大学特聘教授标准(教授五档)。

3.安家及住房待遇:

可选择领取住房补贴或租住长期租赁房。

1)领取住房补贴。提供购房补贴100万元;为新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补贴50万元。提供周转房(租期4年)。

2)租住高层次人才长期租赁房。租期一般为10年(租房补贴按照长期租赁房租金的80%进行发放,发放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10  年),按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及住房货币化补贴。

4.科研经费:

1)新引进人才。人文学科30-50万元,社会科学、数学学科50-100万元,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200-300万元。

2)本校人才。人文学科15-25万元,社会科学、数学学科25-50万元,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100-150万元。已享受国家人才计划科研经费支持(如“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的,学校不再提供科研经费支持。

5.招生指标:支持期前3年,每年单列博士生招生指标1人、硕士生招生指标1人。

(二)B类人才

1.岗位:1新引进人才可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聘期五年。若聘任副教授职务,可同步确认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若聘任教授职务,需同步进行教授聘任程序。2未受聘学校教授职务的本校人才,可申请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

2.薪酬:参照专业技术叁级岗位教授标准(教授二档)。

3.安家及住房待遇:为新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安家补贴50万元。

4.科研经费:(1)新引进人才。人文学科20-30万元,社会科学、数学学科30-50万元,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100-200万元。(2)本校人才。人文学科10-15万元,社会科学、数学学科15-25万元,其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50-100万元。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厦门大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修订)》执行。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加强宣传,围绕学校双一流规划建设的学科群,吸引和遴选具有竞争力的人选,并按照程序与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蓝亦、叶丛葵

联系电话:0592-2182259;邮箱:rcb@xmu.edu.cn

 

附件:

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系统上传附件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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