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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东航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免于鉴定结项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点击数: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贺东航教授作为项目“首席专家”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批准号:09&ZD045),于近期顺利结项。我校朱冬亮教授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了该项目的研究。该项目研究成果质量受到了国家社科规划办的充分肯定。由于研究成果达到了国家社科规划办免于鉴定的有关要求,被批准免于鉴定。

该项目研究成果“总研究报告”正文120万字,“附录”20余万字,共计140余万字。贺东航教授的林改研究团队共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32项,在研究成果上注重应用性。团队成员先后向国家林业局、中农办、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咨询与建议60份,其中1份资政报告获得政治局常委批示,9份资政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人批示。首席专家贺东航教授与项目组其他成员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法学》、《厦门大学学报》、《农业经济问题》、《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林业经济》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论文23余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期刊转载。在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中,还获得了省部级奖7项、市厅级奖8项。

根据贺东航教授团队的项目安排,课题组圆满完成了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涉及到的区域及村级政策实施比较、制度变迁过程、生态保护与建设、农村发展与治理及农村林业发展机制等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研究成果分成四个方面:(一)对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微观监测观察。(二)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实践的区域考察。(叁)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流转与纠纷、改革后的乡村治理、林改与与生态文明建设等进行专项研究。(四)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需求的评估。

整个项目从开题到结项持续了6年,20104月,项目组在北京国家林业局举行了开题报告会,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盛洲专程到会并提出要求。项目中期的20127月,贺东航教授的团队在北京召开了《对于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调研成果》的新闻发布会。在理论贡献上,项目组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2013年)发表了两篇重要论文,提出中国特色林改政策执行机制的“高位推动”及其在中国场域的实践表达;建构和引入了“村庄社区产权”的学术分析框架及其在解决林权纠纷中的实践意义。在项目完成的终期,国家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龙对课题报告做出了重要批示,批示指出:“贺东航教授提交的报告数据详实,分析到位。既总结了林改完成情况,又指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所提建议也很有针对性。下一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需要向报告中建议的那样,紧紧围绕完善顶层设计、争取惠林政策、巩固承包制度、吸取社会和金融资本,建立现代林业经营制度,全面开展工作。请林改司代向贺、朱教授为引领的课题团队问好,并对他们为集体林改制度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国家社科规划办的要求,已提交项目组的《成果要报》,拟于近期刊发。

网络编辑:陈书平   审核:原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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