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厦大新闻网:【“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致敬新时代党员榜样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优秀共产党员榜样事迹”政治学习大会
2018年12月5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囊萤楼216报告厅举行了全院政治学习大会,大会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优秀共产党员榜样事迹”为学习主题。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许和山主持,全院教职工参加了本次大会。
会议开始,许和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新时代推进“四个伟大”,要求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对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时代感,为全面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随后,五个教工党支部围绕《条例》分别开展学习讨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支部书记冯霞教授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冯霞教授从《条例》的生成逻辑讲起,从理论来源、历史基础、实践依据、现实要求四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详细解读了《条例》8章37条的主要内容。她认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冯霞教授的解读逻辑严谨、条例清晰,对于同志们深入学习理解《条例》并指导实际工作起到引领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教工党支部的学习中,由支部书记苗瑞丹和组织委员王圣宠进行导读。苗瑞丹特别指出《条例》中所规定的高校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通过科研与教学主渠道,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方面加强意识形态引导。在场教师们展开热烈讨论,其中徐雅芬教授和罗文副教授结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分享了学习心得。
许和山在总结中指出,目前,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已实现全覆盖,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的格局初步形成。接下来要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条例》则为党支部唱好主角提供了制度依据、明确了工作标准。他对各支部工作提出要求,强调支部工作要结合实际,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特别是要抓好政治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建设;要创新开展工作,激发支部活力,使支部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
大会最后,全体与会人员共同观看学习了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典型事迹专题节目《榜样3》,感受新时代榜样风采,学习榜样精神。
作为厦门大学“教工党建示范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近年来,教师支部先后获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厦门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立项成果获教育部“两学一做”支部风采展示精品、福建省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