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在囊萤楼216会议室召开党支部书记(扩大)工作例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布置近期党建若干重点工作。学院党委书记侯利标、副书记杨建中以及师生党支部委员、党务秘书参加会议。
侯利标书记以“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为题,为师生支部委员详细解读近期修订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及意义,强调《条例》的修订与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结合实际工作,就《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从七个方面对《条例》修订内容进行系统梳理。他指出,本次《条例》的修订体现了政治性、原则性,突出了实践性、针对性。最后,他提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并要求各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提高做好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能力本领。
结合近期党建重点工作,侯利标书记传达了《厦门大学基层党组织“学习·诊断·建设”行动方案》《厦门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厦门大学“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学校文件精神,并安排近期评选表彰校级和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工作。
党务秘书江春萍就加强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规范性进行补充说明,就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和记录、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发展党员工作、党建宣传等方面作有关工作提示。
学院党委历来重视指导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定期召开支部书记工作例会。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学院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通过支部委员定期沟通交流碰撞,共同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各基层党支部党建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文:刘旸,图:陈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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